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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首“爫”与古文“蕾”字分析-wepoker官网

[日期:2013-06-07] 来源:百度空间  作者: [字体: ]

部首“爫”与古文“蕾”字分析

王义然

    在研究表音汉字构成的过程中,遇到了一些含有部首“爫”的字,如“妥、孚、绥、馁、寽”等等。有关这些字的构成原理,典籍中找不到令人信服的入情入理的解释。这个部首的原形是怎样的?其字音、字义又是怎样的?这个部首在含这个部首的汉字中充当什么角色?为了回答这些问题,笔者充分运用编纂本书稿的研究方法和书稿所展示的研究资料,对这些字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分析,解开了一些谜团,完成了如下论述:

 

一、不能把部首“爫”一概划归“爪”部

    “爫”在《康熙字典》中属于“爪”部,这说明字典的编纂者认为,“爫”这个部首都是由“爪”字的字形演变而来的。笔者研究认为,这种认识是很片面的。因为如果把汉字构成中的部首“爫”作“爪”字来解释,按照传统的六书之说,许多包含“爫”这个部首的汉字的构成,将无法做出合理解释。如“妥、孚、绥、馁”等,按表意文字解,“女”字头上加一个“爪”字,怎么也附会不出“妥”的字义(合适,恰当);按表音文字解,“女、爪”二字的读音也都与“妥”字无涉。同样“子”字头上加一个“爪”字,怎么也附会不出“孚”的字义(美好、令人信服);“子、爪”二字的读音也都与“孚”字相去甚远。至于“绥”字和“馁”字,按传统的六书之说,无论按象形字、会意字还是按指事字来解,都没法解释,只能按形声字解。而按形声字解,哪是声旁呢?它们的两个构成部件的读音都与这两个字的读音差别很大。由此可见,无论从字义还是字音上分析,“妥、孚、绥、馁”等字的部首“爫”都不是由“爪”字变形而来的,把含有部首“爫”的字一概划归“爪”部是很不妥当的。

 

二、部首“爫”的声母应是l

    这一判断,是根据很多含有部首“爫”的字其读音的声母都是l作出的。如“寽、捋、頱、哷、锊、酹、亂、覶、乿、脟”等,这些字都含有部首“爫”,其读音的声母都是l。笔者认为,这不是偶然的巧合,而是部首“爫”的读音在汉字构成中的反映。这里只分析“寽”字的构成,以作证明。

寽,现代字典注音为lǚ,又注lüě。《广韵》注音为“吕卹切”,二者一致,应读若“吕”或“掠”无疑。据《说文解字》注:“五指捋也”,可以断定,“寽”就应当是古文“捋”字。“捋”字《唐韵》注音为“郎括切”,读音应为luǒ,现代字典注音为lǚ和luǒ两个读音。形声字“锊”,现代字典注音为lüě。根据方音构字、方音训字和方音取韵的历史事实,笔者认为,“寽”字的古代读音至少有 lǚ、lüě、luǒ三个。不管它有几个读音,其声母肯定是l。“寽”字的构成又是怎样的呢?笔者认为它是个合音字,其构成为,从“爫”、从“寸”,“爫”是声部,“寸”是韵部,造字者用“爫”字的声母l和“寸”字的方言韵母uo合成“”字的方言读音luǒ这里“寸”字的韵母被视为uo,是一种方言特征的反映,造字者读“寸”如“错”。这种特征由eneiuiuo混读共轭传递关系所派生。这些分析说明“”字读音中的声母l来源于部首“爫”,所有含有部首“爫”且其读音的声母是l的字,其声母都来源于部首“爫”。这就足以证明,部首“爫”的声母就是l

 

三、部首“爫”的韵母应是ei

    这一判断源于这样一个基本事实,即“绥、馁、爲、桵”等这些含有部首“爫”的汉字,其读音也都含有韵母ei。这种用契合法判明的事物间的因果关系,当然可以从分析这些汉字的构成中得到证实。

    首先看“绥”字和“馁”字。笔者认为,“绥”字是个合音字,其左边从“丝”省,右边不是现成的“妥”字,而是下从“女”,上从“爫”。造字者在制造“绥”字时,根本就没有考虑如何表达它的字义,而是单纯从表音的角度出发,用“丝”字的声母s、“女”字的韵尾u和“爫”字的韵母ei合成“绥”字的读音suǐ。而“馁”字则是一个复合汉字,因为“馁”的字义与食物有关,所以造字者在制造“馁”字时,用食“字”表达它的字义。与“绥”字一样,“馁”字的右边也不是现成的汉字“妥”,而是下从“女”,上从“爫”。造字者用“女”字的声母n和“爫”字的韵母ei合成“馁”字的读音něi

    再看“爲”字和“字,“爲”字是个合音字,其构成应为从“烏”、从“爫”,烏是声部,“爫”是韵部,造字者用“烏”字的声母w和“爫”字的韵母ei合成“爲”字的读音wei。“爲”字的下部,当属汉字形体演变中“烏”字的变形。“桵”字是个复合汉字,因为“桵”是一种木本植物,所以造字者以“木”字作形旁,制造形声字。但“桵”字右边的表音偏旁并不是现成的汉字“妥”,应理解为从“女”、从“爫”,造字者用“女”字的方言读音rǔ和“爫”字的韵母ei合成“桵”字的读音ruǐ。这里,“女”字的声母被视为r,是受nr混读方言特征影响所致,造字者读“女”如“汝”。形声字中存在的“女汝、内芮、煗耎、耨辱”等声旁关系,就是这种方言特征的反映。

    以上分析说明,合音字“绥、爲”和复合汉字“馁、桵”,其读音中的韵母所包含的ei,都来源于部首“爫”,也就是说,部首“爫”的韵母就是ei

 

四、部首“爫”的字义应同“蕾”,原形当为“

    部首“爫”的字义应同“蕾”。这一判断不仅是从部首“爫”的声母l与韵母ei相拼合恰好是“蕾”字的读音作出的,而且还以“妥、孚、受”三字的构成为依据。前已论及,“妥、孚”二字的构成无论是按表音字还是按表义字来解释,都难以奏效,根本原因就是人们没有正确理解部首“爫”的字义。只有把部首“爫”作“蕾”字解,“妥、孚”二字的构成就很简单。笔者认为,“妥、孚”二字应属会意字,“女首簪花,妥也,子首簪花,孚也。”问题就这么简单。再看“受”字,“受”的字义是承接,上从“爫”,中从“”,下从“又”。“”的篆文字形像一个帽子,“又”在汉字构成中一般作“手”字解。据此,我们可以按照会意字解释“受”字:“簪花的帽子,以手承之,谓之受。”“妥、孚、受”三字的构成,足以说明,部首“爫”不仅字音同“蕾”,字义也同“蕾”。

    部首“爫”的原形当为“”。可通过分析部首“爫”的构成原理得到证实。,结构简单,不属于部首的组合,所以,它是个独体字。而按照汉字构成原理,独体字又只能是象形字。根据花蕾外形的对称性,部首“爫”的原形当为“”。从字形看,“”字像一朵正在绽开的花朵(倒置),取形于花蕾的纵剖面图,是一个很形象的象形字。关于“”字,《说文解字》注为:“从反爪”,《玉篇》注为:“古文‘掌’字”。这些注释显然是缺乏根据的。

    以上分析,音、形、义三者的高度统一,足以说明,“”就是“爫”的原形,就是古文“蕾”字。

 

五、“”的字音可分为“蕾”系和“芣”系

    前面论及部首“”的字音同“蕾”,这只是其读音的一个方面。分析“芣、罘、乎、番”等字的构成可知,部首“”还有“芣(fǔ)”这个读音。很显然,“芣、罘”二字是形声字,其读音为“fǔ”,“不”字是他们的声旁,其读音也应是“fǔ”。这就告诉我们,这里的“不”字,不是否定词“不”,其读音如“芣”,另有字义。

    济南市东北郊的华山,历史上有“华不注”之名。这里的“不”字,有诸多资料皆注读若“夫”。又有资料介绍,此山“因其峰峦挺拔,秀如花拊,故名。”可见,这个“不”字其读音如“夫”,其字义也是花朵。把字形和字义联系起来看,这个“不”字,其实是“”字的另一个变形,与“”所表达的是同一事物——蕾。其读音不同,是因为同一事物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称谓所致。就像《诗经》中的芣苢,有的地方叫蛤蟆草,有的地方叫牛舌草,有的地方叫车前子;农村定期定点进行的贸易场所,有的地方叫“集”,有的地方叫“墟”,有的地方叫“场”;在古楚方言中,把姐姐叫“媭女”,把老虎叫“於菟”等等。从语音的角度看,就是不同地区的人,用不同的音节表达相同的语义。“”字的两个读音,就属这种情况。在古代,“蕾”这一事物,有的地方用音节“lěi”来表达,有的地方用音节“fǔ”来表达。但是,因为“”是个象形字,表义明确,不同方言环境的人们又都用这个符号来记录这两个不同的音节。这样就使“”字的读音产生了“蕾”和“芣”两个不同的体系。

    “乎、番”二字的构成,可以验证上述判断。笔者认为,“乎”字是个虚词用字,没有什么实在意义,不可能用表义的方法来造字,所以,它是个单纯的表音汉字——合音字。“乎”字的构成应为从“爫”、从“于”,“爫”是声部,“于”是韵部,造字者用“爫”字“芣”系读音的声母f和“于”字的韵母u合成“乎”字的方言读音fū。这里“乎”字的声母被视为f,是受fh混读方言特征影响所致,造字者读“乎”如“夫”。“番”字是个用三拼法构成的合音字,其构成应为从“爫”、从“木”、从“田”,“爫”是声部,“木、田”是韵部,造字者用“爫”字“芣”系读音的方言声母h、木字的韵母u和“田”字的韵尾an合成“番”字的方言读音huān。这里“爫、番”二字的声母被视为h,是受fh混读方言特征影响所致,造字者读“爫”如“虎”,读“番”如“欢”。这种方言读音至今尚存。

 

六、“”作部首后变形为“爫、不、木”等

    由于“”字,结构简单,笔划较少,常被造字者用作部首。而用作部首后,字的原形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。再加上绝大多数的汉字使用者,对造字者造字时的用意不理解、不理会,在书写这些汉字时,往往会使这些部首的字形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。久而久之,就会使这个部首的字形与其它形近字相混淆。笔者分析认为,“”字作部首后,其字形演变为“爫、不、木”等,分别与“爪、不、木”相混淆。分析一些含有部首“爫、不、木”的表音汉子,可以证明这一判断。

    与部首“爫、不”有关的表音汉字前已论及,不再重复。这里只分析“栗、李、杯、栓”等四个含有“木”旁的表音汉字。笔者认为,这四个字都是合音字,“”字的构成应为从”、从“西”,“”是声部、“西”是韵部,造字者用“”字的“蕾”系读音的声母l和“西”字的韵母i合成“”字的读音lì。“李”字的构成应为从“”、从“子”,“”是声部、“子”是韵部,造字者用“”字的“蕾”系读音的声母l和“子”字的韵母i合成“李”字的读音lǐ。”字的构成应为从“不”、从“”,“不”是声部、“”是韵部,造字者用“不”字的声母b

”字的“蕾”系读音的韵母ei合成“”字的读音bēi。“”字的构成应为从“”、从“全”,“”是声部、“全”是韵部,造字者用”字的“芣”系读音的声母f和“全”字的韵尾an合成“栓”字的方言读音fān。这里“栓”字的声母被视为f,是一种方言特征的表现,这种特征由shhfh混读共轭传递关系所派生。造字者读“栓”如“番”。

    这些分析证明,“栗、李、杯、栓”四字的部首“木”,属于“”字作部首后的混同。

 

七、古文“蕾”的另一个字形——“

    ,形如一朵花的正面视图。它与”字是不同造字者制造的同一个字。”是个象形字,取形于花蕾的正面视图。所以其字义也是花朵,其字音也同“”,可分为“蕾”系和“芣”系。在汉字形体演变中,”字与“米”字因字形相近而混同,其原形早已从典籍中消失,所以,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。以上判断可通过分析“菊、粦、类、粪”等字的构成得到证实。笔者认为,这四个字所含有的部首“米”,都是由“”字变形而来的。但这个部首在四个字中所表达的意义是不相同的。在“菊”字的构成中,“”字表义,用于说明“菊”是一种花;在“粦”和“类”的构成中,“”字表音,它用“”字的“蕾”系读音说明“粦”和“类”的声母是l;在“粪”字的构成中,“”字也表音,它用“”字的“罘”系读音说明“粪”字的声母是f。请看以下分析。

    “菊”字是个复合汉字,其构成应为从“”、从“廾(音gǒng)”、从“勹(音bāo)”。“”是形旁,“廾”是声部,“勹”是韵部。造字者用“”字表达“菊”的字义,说明它是一种花,用“廾”字的声母g和“勹”字的方言韵母u合成“菊”字的读音jǔ(giǔ)。这里,“廾”字与草头因篆体字形相近而混同。“勹”字的韵母被视为u,是受aou混读方言特征影响所致,造字者读“勹”如“布”。形声字中存在的“包枹、告酷、暴瀑、萧肃”等声旁关系,就是这种方言特征的反映。

    “粦”字是个合音字,其构成应为从“”,从“舛”,“”是声部,“舛”是韵部,造字者用“”字的“蕾”系读音的声母l和“舛”字的韵尾an合成“粦”字的方言读音lián。这里“粦”字的韵尾被视为an,是受enan混读方言特征影响所致,造字者读“粦”如“连”。形声字中存在的“春踳、真滇、巽選、粦憐”等声旁关系,就是这种方言特征的反映。

    “类”字是个合音字(“类”字的繁体“”属复合汉字,简化字取其合音偏旁,故可称为合音字),其构成应为从“”,从“大”,“”是声部,“大”是韵部,造字者用“”字的“蕾”系读音的声母l和“大”字的方言韵母ai合成“类”字的方言读音lài。这里“大”字的韵母被视为  ai,是一种方言特征的表现,造字者读“大”如“代”;“类”字的韵母被视为ai,是受eiai混读方言特征影响所致,造字者读“类”如“赖”,形声字中存在的“回徊、卑捭、贝败、非排”等声旁关系,就是这种方言特征的反映。

    “粪”字的繁体“”属复合汉字,其构成为从“田”、从“”、从“共”,“田”是形旁,“”是声部,“共”是韵部。“粪”可肥田,故从“田”。造字者用“田”字表达“粪”的字义,用“”字的“罘”系读音的声母f和“共”字的方言韵母eng合成“粪”字的方言读音fèng。这里“粪”字的韵母被视为eng,是受eneng混读方言特征影响所致,造字者读“粪”如“凤”,形声字中存在的“邻令、今、艮曾”等声旁关系,就是这种方言特征的反映。

 

八、关于读“寸”如“错”的方言特征

    在分析“寽”字的构成时,涉及到一个读“寸”如“错”的方言特征,也就是把寸字的韵母视为uo的一种方言特征。这种方言特征在其他一些表音汉字的构成中表现也很明显。主要有“射、奪、特”等。笔者认为,“射”字从“身”从“寸”,是用两拼法构成的合音字。造字者用“身”字的声母sh和“寸”字的韵尾o合成“射”字的读音she。这里存在的oe之差,是因为这两个韵母实际读音相近,被造字者混同所致。“奪”字从“大”、从“隹”、从“寸”,是一个用三拼法构成的合音字。造字者用“大”字的声母d、“隹”字的介音u和“寸”字的方言韵尾o合成“奪”字的读音duó。“特”字从“牛”、从“土”、从“寸”,是一个复合汉字,它是由形声、合音两种造字方法复合而成的。造字者用“牛”字表达“特”的字义——供祭祀用的畜禽(一说畜禽三岁为特),用“土”字的声母t和“寸”字的方言韵母uo合成“特”字的方言读音tuó。“特”读tuó,这种读法至今犹存。“寽、射、奪、特”四字的语音构成说明,读“寸”如“错”的方言特征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,而这四个字的造字者正是在这样的方言语音环境中制造了这些字。

 

结论

    综上所述不难看出,古文“蕾”字的字形有两个,即“”和“”。它们是不同造字者制造的象形字,表达的是同一事物——花朵。其中

”是取形于花朵的纵剖面图,而“”是取形于花朵的正面视图。“”二字的读音可分为“蕾”系和“芣”系。即“”二字的实际读音分别以“蕾、芣”二字的普通话读音为基础,按照方言特征派生和衍化所遵循的共轭传递规律,在不同方言环境中发生音变。“”和“”在作偏旁使用后,就分别被混为“爫、木、不、米”等,而它们的独体字形早已被人们遗忘、舍弃。在汉字形体演变中,本不相同的偏旁部首因字形相近而相互混同,是一种普遍现象。“”二字形体的多变和原形的消逝,只是若干事例中的一个。谨以此论惹世人注意。

    和上一篇一样,这也是一篇示范性的文章。上一篇着重讲一字多音,这一篇着重讲一字多形。两篇文章,既是书稿内容的构成部分,又是书稿内容的实际应用。文章的主旨在于让读者通过具体事例,透视书稿编纂过程的复杂,体验书稿研究方法和内容的相互关联和自身统一,领会书稿思想内容的真理性。应用这些方法和内容,研究表音汉字的构成、研究古代汉字的读音,研究汉字偏旁部首的演变源流等等,能破解很多汉字构成方面的千古之谜,能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汉字,学习汉字和使用汉字。照此下去,每一个字,每一个偏旁部首,都能写出一篇大文章,这些文章之间又都不可避免地会相互关联,而在相互关联中,每一个环节都会是相吻合的,绝不会出现自相矛盾。这就是书稿思想内容的真理性之所在。把这些问题都搞清,是一个规模宏大的工程,靠一人微薄之力,无论如何也是完不成的。本书稿为实现这一宏图提供了一种可能。就以此文作为书稿的结尾,把这个广阔的研究空间留给语文学界的有为之士吧,相信后来学子,定会大有文章可做。

 

本文所涉图片字符:

“蕾”字的两个古老字形: 

 

 本文是笔者《古韵研究》一书九篇论文中的最后一篇。是对该书研究结论真理性的验证,也是对笔者研究方法具体应用的示范。全文通过对部首“爫”在汉字构成中表音、表义作用的分析,断定其字音、字义皆同“蕾”。并指出其有两个原形“”和“”,且两个原形在传写中因字形相近而被误为“不、木、米”等。图片字符太多,费力编辑在我的百度空间,与世人讨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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